48问:仅持有一次香港签注,能否 HK--MC--HK ?
答:持合法签注进入香港后,在签注有效期间前往香港邻近地区(如澳门)或境外短暂观光(包括乘船往公海旅游),为方便游客完成这些「附带行程」,香港入境处从2006年4月10日起具体执行以下三条措施:
1、离港后,再返港的时间比签注逗留期限早,将以签注逗留期限为准。
例:1号入境香港,3号去澳门,6号再回香港,应该于8号前离开香港。
2、如果再抵港的日期为签注逗留期限最后一天,香港入境处一般将给予多一天的逗留期限。
例:接上例,如果8号回香港,一般将被批准逗留到9号。
3、「附带行程」不限次数,以返回内地任何地区为完成使用一次有关签注。
即上述新措施不适用于访港后已返回内地的内地访客。
特别提醒:上述规定从2006年4月10日执行,现在还适用,以后是否有效,最好前往前与香港入境处联系,这是香港入境处的规定。
电话查询 (24小时热线):(852) 2824 6111
传真号码: (852) 2877 7711
电子邮件: [email protected]
49问:现在可以在深圳办理外地港澳通行证的签注吗?
答:可以在深圳上相关网站办理续签,但要回户口所在地领取。
50问:第一次办港澳通行证之后(没有去过港澳)是不是不需要申请签注?
答:办证时一般都已经连带有签注。请翻开您的港澳通行证(写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”的字样朝上)的第1页,然后看看有没有以下任何一种粘贴式签注。如果有以下任何一种,证明你已经持有签注,请特别再注意上面的“出境有效期至”。
51问:1.入香港境后马上在网上申请,但人还没出境回国内,那说明原签注还有效,公安局不会批新的签注吧?
2.是否有如此可能:第一次周六入境,出境回国后就网上申请.下周六再入境,一天后出境回国内.而网上审批时限是10个工作日,那公安局第八天查时两个签注都已用完.那就可能会批出新的签注.如果接到申请后公安局马上就查,那就会因原签注还有效而不批出新的签注.
3.现有在有效期内的签注,在有效期内再申请,应该不会批新的签注?不会批出新的马上作废原有的签注吧?
答:1、会
2、无
3、会;会批,不作废
请注意,申请签注与领取签注是两码事。
52问:我是2007年2月1号广东签发的通行证,第一次申请了商务签注,已过期,原有公司不存在了,现在还想去香港,想问一下我可以申请哪种签注,是否可以在深圳或本人不回老家,就可以完成再次签注.我户口在山西,在深圳有多年暂住证
答:1、除商务签注外,在户籍所在地办理
2、关于深圳办理的类似情况,前面已有大量介绍,不再重复;
3、“你老家”的情况不了解,是否需要本人回“老家”,可能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及办事人员